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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12-14
信息类别:职业能力建设;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厅发文
信息索引:717823004/2017-00544
发文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行政级别:国家级
发文字号:人社厅发〔2017〕152号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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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次数:9608 人社厅发〔2017〕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7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向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发送成绩数据和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发放证书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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