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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通知
2012-10-24
信息类别:其他;其他公文
信息索引:717823004/2012-00309
发文机构:其他
行政级别:国家级
发文字号:人社厅函〔2012〕492号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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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通知 浏览次数:789 人社厅函〔2012〕4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成功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挑战,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吸纳就业、稳定就业岗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就业先进企业;涌现出一大批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就业创业优秀个人;涌现出一大批创业工作好、创业环境优、创业带动就业成效突出的创业先进城市。 2012年7月17日,国务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前,温家宝、李克强等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全体与会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表彰大会上,238个集体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39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者”称号,240家企业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企业”称号,240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创业优秀个人”称号,71个创业先进城市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为弘扬先进,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我部将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汇集出版了《做就业先锋 当创业楷模———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汇编》。 各地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和宣传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和经验,以他们为榜样,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饱满的热情,扎实做好工作,努力推动就业创业事业再上新台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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