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发文机构
首页
-
资源中心
-
政策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2019-03-26
信息类别:职业分类与标准;厅发文
信息索引:717823004/2019-00035
发文机构:职业能力建设司
行政级别:国家级
发文字号:人社厅发〔2019〕47号
国别:中国
查看原网站全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浏览次数:87619 人社厅发〔2019〕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6日 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7-03-02 劳动关系协调员 2 4-07-03-04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3 4-10-01-02 育婴员 4 4-10-01-03 保育员 5 6-11-02-10 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 6 6-11-02-15 有机合成工 7 6-11-03-02 尿素生产工 8 6-11-04-00 农药生产工 9 6-11-05-04 染料生产工 10 6-15-04-01 玻璃纤维及制品工 11 6-16-01-06 井下支护工 12 6-16-01-12 矿山救护工 13 6-18-02-01 铸造工 14 6-18-02-03 金属热处理工 15 6-28-02-06 压缩机操作工 16 6-28-03-03 工业废水处理工
Copyright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