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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道修防工等6个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2009-05-26
信息类别:职业分类与标准;其他公文
信息索引:717823004/2009-00337
发文机构:其他
行政级别:国家级
发文字号:人社厅发〔2009〕69号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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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道修防工等6个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浏览次数:1290 人社厅发〔2009〕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共同制定了河道修防工等6个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 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1 5--05--01--01 河道修防工 2 5--05--02--02 渠道维护工 3 5--05--03--01 水土保持治理工 4 5--05--04--01 水文勘测工 5 6--24--05--04 闸门运行工(※) 6 6--99--02--00 泵站运行工(※) 注:※表示职业 编码下的工种 “水土保持治理工”原名“水土保持防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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