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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职业技术学校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2010-07-09
信息索引:11330283734263790N/2010-02546
发文机构:奉化区发改局
行政级别:市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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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法规公文>>文件 索 引 号: 11330283734263790N/2010-02546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奉化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10-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调整市职业技术学校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奉价费〔2010〕6号 奉价费〔2010〕6号 关于调整市职业技术学校部分专业 学费标准的批复 奉化市职业技术学校:你校《关于要求调整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奉市职[2010]第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市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依照《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根据你校近年来生均培养成本变化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调整学费标准:园艺园林规划设计专业:每生每学期1500元,机械电子专业:每生每学期1800元。二、以上两个专业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和代收费收取办法按原核定标准和规定执行。三、本批复从201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调整 学费 批复 抄送:市府办、市委农办、教育局、市财政局,物价监督检查分局、验审办。 2010年5月18日印发 奉化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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