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发文机构
首页
-
资源中心
-
政策文件
关于2013年宁波市中职德育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3-05-03
行政级别:市级
国别:中国
查看原网站全文
关于2013年宁波市中职德育工作 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相关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职业学校办学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推动德育模式和德育路径的改革创新,有效提升中职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展现宁波中职德育发展特色和办学成果。现就2013年宁波市中职德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中职学校学生德育工作创优评估 请各校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自评标准》(附件1)在本学期开展一次自查自评,于5月10日前上报学校德育工作总结和《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自评表》(附件2)的电子稿和书面材料,市教育局将根据上报材料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实际,组织力量对申报学校进行德育创优评估(已于11-12年被评为德育工作优秀学校不再列入今年创优评估,但自评表和德育工作总结须上交)。经评估达到优秀标准的学校将授予“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优秀学校”称号。 二、继续开展创业创新试点学校和书法教育试点学校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中职学校开展创业创新教育和书法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中职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人文素养。请已开展学生创业创新实践并取得一定经验和实效的学校于5月10日前上交《宁波市中职学校学生创业创新试点学校申报表》(附件3)的电子稿和书面材料,市教育局将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评估等程序,确定“中职学生创业创新试点学校”。 书法教育试点学校基本要求是:至少有一个专业开设书法课;有一个负责这项工作的老师(可兼职);有一种符合要求的教材(可选用已出版教材,也可自编教材)。请符合要求或有意向的学校于5月10日前上交《中等职业教育书法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的电子稿和书面材料(附件4)至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市教育局将通过材料审核等程序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书法教育试点学校。 三、继续征集中职学校师生优秀书法作品 为进一步推进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高中职学校师生的人文素养,推动中职学校书法教育的开展。请各中职学校择优选送3幅学生优秀硬笔书法作品,3幅学生优秀毛笔书法作品,3幅教师优秀硬笔书法作品,3幅教师优秀毛笔书法作品,书法试点学校可以各选送4幅。硬笔书法作品规格不限,毛笔书法作品规格为四尺宣纸为限上报,所有作品要落款完整,并请于附件作者信息表中注明作者姓名、所属单位、专业年级(任课专业)、联系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汇总于5月16日前报送至宁波市职教中心学校(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128号)督导处姜伟国老师处,联系电话:13105556820,德育工作会议期间将择优予以集中展示。 四、其他事项 2013年宁波市中职德育工作会议拟定于5月底在宁波第二技师学院举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区域内中职学校及时参会,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以上各上报材料(除优秀书法作品外)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并上报至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市直属中职学校直接上报至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联系人:周贤丰、张军辉,电话:87186397, QQ:113208816,邮箱:nbedu_zcj@163.com。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自评标准 附件2: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自评表 附件3:宁波市中职学校学生创业创新试点学校申报表 附件4:中等职业教育书法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附件5:书法作品作者信息表 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Copyright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