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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培训工作调研的通知
2011-02-21
行政级别:市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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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 社会培训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培训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中职学校社会培训工作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调研。加强中职学校社会培训工作是“十二五”期间我市中职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是促进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提升,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调研活动。 (二)善于总结,挖掘典型。在调研基础上,各县(市)区按要求形成5000字以内的调研报告,并通过调研,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和提炼一批有推广价值的典型,从中推荐2个典型报我局职成教处。 二、其他事项 为开展好本次调研工作,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本级中职学校于3月18日前提交材料如下: 1. 各县(市)区教育局提交材料:5000字以内调研报告、典型案例(2个)、调查表(学校用表)、调查表(教育局用表); 2. 市本级中职学校提交材料:调查表(学校用表)、典型案例(1个);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本级中职学校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我局职成教处,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电子邮箱:nbedu_zcj@163.com。 联系人:周贤丰;联系电话:0574—87186397; 通讯地址: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邮编:315000。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社会培训基本信息调查表 2.××县(市)区中职学校社会培训工作调研报告(参考框架) 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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