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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宁波市中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8-08-31
行政级别:市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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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部、省两级关于“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执行省“关于做好2018年浙江省中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浙教职研 2018〔41〕号,通知网址详见http://www.zjedusri.com.cn/art/2018/8/28/art_169_34671.html),我市将启动中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平台数据是中职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和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时效性。数据采集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所辖地区中职学校,并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二、采集范围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均须按要求上传平台数据。三、平台下载及数据上报(一)平台下载。采集平台和相关技术资料包可在职业教育诊改网(http://www.zyjyzg.org)“中职数据中心”专栏中下载,并更新所有补丁。(二)请仔细研读“数据采集注意事项”(见附件1),并严格按照相关数据要求进行采集和填报。(三)数据上报。各中职学校完成全校数据采集工作后,须对本校填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于9月20日前完成本校数据的采集和审核,市级数据上报方式将另行通知。各校须经市级审核反馈后,再根据省级要求由学校自行上报。学校对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四)数据统计时段。2018年填报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17年学年数据(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及2017年财务数据(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四、其他1. “职成教信息网”(www.nbzcj.net)将开辟“2018年市中职学校数据采集工作”专题,我市数据采集工作相关动态和通知请关注该专题。2. 各区县(市)须落实该项工作负责人1名,各校须落实业务负责人和数据采集联系人各1名,于9月6日前将回执(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Davidsoo@foxmail.com,并通知其加入市级QQ群:372354498(群名:“NB中职教研信息员”)和省技术支持QQ群:浙江省中职教学诊改 432632776,群内有专人负责解答数据采集过程中的问题。也可向全国技术团队咨询:全国技术咨询电话021-31136180,14702103427;全国技术服务QQ群218553512。。3.其他相关要求按省通知要求执行;未名事宜可联系苏老师(0574-87079117)。 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2018年8月31日附件1:2018年宁波市中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注意事项.pdf附件2:教学诊断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联系人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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