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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2015年度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加分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2015-06-12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市教育局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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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市成人学校: 根据《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376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市申报浙江省2015年度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加分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及条件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中职学校数量、在校生规模、上一年度项目评审结果等因素,确定下达2015年我市项目申报控制数。具体见附件。 各项目申报的条件请遵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职成〔2012〕116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1.加强统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根据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和职成教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积极组织相关学校申报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项目。各地在推荐时,要优先考虑中职现代化建设工程、课程改革、家政人才培养培训、扫盲等工作完成较好的学校。 2.加强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推荐申报的学校加强指导,特别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申报学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论证,并认真组织修改、完善,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 3.申报时间。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于7月15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发送电子版至nbedu_zcj@163.com。市教育局将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和推荐。其中标准化乡镇成校继续实行设区市遴选评审、省级审核备案制度。 职业教育处联系人:樊园,电话:89183395;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联系人:周贤丰,电话:89183306。 附件: 1. 2015年度加分项目申报汇总表 2. 2015年度加分项目宁波申报控制数 宁波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2日附件下载:2015062912305900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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