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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4-06-03
发文机构: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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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3 11:18:38 作者:zhouxf 浏览量:1743 关于开展“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全面自查总结和绩效评价工作,并请各县(市)区教育局针对区域内项目建设情况形成3500字左右的评价报告,报告要求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覆盖面广,报告行文参照省厅通知附件2“中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框架,同时提交典型案例2-3个,完成“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绩效评价调查表。要求于6月底前将将评价报告、典型案例和调查表上报至宁波市教育局。届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抽取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检查。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终民处和职教处,终民处联系人:周贤丰,89186397,职教处联系人:樊园,89183395,Email:nbedu_zcj@163.com。 宁波市教育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 宁波市教育局职教处 二○一四年六月三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4〕13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10年,省教育厅出台了《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启动实施“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对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实施绩效的阶段性总结,更好地筹划“十三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开展“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中期建设绩效评价工作时间为2014年4—9月。具体安排:4—7月,组织开展市县绩效评价工作;8—9月,组织开展省级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方式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实绩,采取市县自查总结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组织市县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由省教育评估院组织省内外职业教育、财务等方面专家进行客观、独立、科学的绩效评价。 三、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主要是两块内容:一是“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及其所涉及项目的建设成效,具体为省级项目建设进展、省级项目建设对地方职业学校发展的推动作用等;二是省财政相关补助经费投入的使用效益,具体为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的扶持作用、挂钩考核奖补资金对地方财政的拉动作用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是我省“十二五”期间发展职成教事业的主要抓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既有利于总结工程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又有利于谋划“十三五”职成教事业发展规划。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绩效评价列入阶段性中心工作积极予以落实。 (二)加强领导。本次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做好有关工作,各地应尽快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地区的绩效评价工作。请各市将具体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于2014年5月10前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三)实事求是。各地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在调研基础上,各地要形成5000字左右的评价报告。报告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案例典型。请各地于7月底前将总结报告、典型案例(2—3个)和调查表邮寄至省教育评估院。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列入“2014年度省财政补助与市县职业教育费发展挂钩考核”内容,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联系人:林秀峰,联系电话:0571—88008681。省教育评估院联系人:王向东,联系电话:0571—88008564,电子邮箱:23996830@qq.com,通讯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1.“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绩效评价调查表(以电子稿形式另发)2.××市“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框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4年4月28日 附件1 见网页通知附件excel表 附件2 ××市“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期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框架) 一、××市“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实施总体情况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要有详细的数据对比)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对我省职业教育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措施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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