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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03-29
信息索引:11330000002482082X/2018-05765
发文机构:省教育厅
行政级别:省级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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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8〕8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是深化产教融合、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现形式。各地各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总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努力提升校企合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二、现代学徒制第一批部级试点验收和第二批部级试点年检,要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等要求,按时高质量质完成验收和年检工作。相关电子材料实行网上报送,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5月25日前寄送省教育厅。 三、请各地各校积极申报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第一、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含参与单位)不牵头参与本次申报。每个设区市限报2家。请各地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网上申报工作。申请材料纸质版请于2018年5月11日前寄送省教育厅。 四、各地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中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省教育厅。联系人:蒋联海(职成教处),电话:0571–88008860;傅霞(高等教育处),电话:0571–88008976。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邮编:310014。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样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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