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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人选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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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电传〔2012〕166号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重组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7号,可登陆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下载)精神,请各高职院校结合本校专业建设优势和特色的实际情况,确定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是国家、省高职高专教指委成员或在省内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在职教师。请各校在2012年5月28日前将确定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1份)报我厅高等教育处。每校每个“行指委”限推荐1―2人,已通过教育部原“高职高专教指委”推荐的人选不再重复推荐。我厅将审核遴选后推荐给教育部。 联系人:韩天琪,电话:0571―88008980,电子信箱:hantq2003@yahoo.com.cn,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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