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发文机构
首页
-
资源中心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构:宁波市教育局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教科网
国别:中国
查看原网站全文
关于印发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教职成〔2013〕72号 作者:宁波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宁波教科网 信息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3-03-14 浏览次数:52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校实际,认真学习研究,做好申报建设工作。 宁波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4日 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为加快宁波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职教内涵发展,提升课程建设质量,决定启动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为保证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显著的育人效果、优秀的教师队伍、科学的教学内容、多样的教学方法、丰富的教学资源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精品课程可以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 也可以是拓展课程(选修课程)。精品课程建设重点是理实一体化的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为支撑,以改革教学内容为主要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将建设20门左右市级精品课程,初步形成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带动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推进教师专业素质发展,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目的。 三、建设要求 (一)深化课程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课程设计的职业性,课程内容的实践性,课程结构的模块性,课程内容要按照职业岗位和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要求,充分体现职业标准,反映职业道德、企业文化、安全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打破原有学科体系,构建以职业岗位为导向的模块化课程结构。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二)提升师资团队质量。精品课程要由具有丰富授课经验和实践经验教师主讲,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对教师进行多渠道培训,吸收来自企业的专家、技师共建课程,进而建设一支素质高、教学技能过硬的“双师型”师资团队。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课程教学体现“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原则,合理、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高度重视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以案例或真实的任务为实习实训项目,强调学生将所学知识技能在实践中应用,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四)重视课程资源开发。精品课程资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信息资源库等多媒体的组合。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地方特色教材。鼓励学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一起开发的教学信息资源库。 (五)立足校企合作。精品课程建设强调应用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式,通过精品课程推动实训基地建设,体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完善校内实验实训设施设备。与相关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具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 (六)创新课程评价。建立体现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考核标准,建立分模块的课程考核评价机制,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校内教师评价与企业社会评价相结合;学生自评、互评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七)探索中高职课程衔接。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精品课程。梳理和提炼中高职阶段的技能和技术要求,分析中高衔接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明确中高职课程衔接的目标定位和基本内容,着力推进中高职课程衔接研究和探索工作。 (八)课程管理。在“宁波市职业教育信息网”设置“精品课程”栏目,及时公布市级精品课程资源。有关学校要对精品课程资源经常性更新,保证课程建设水准的先进性。 四、申报条件 (一)所在学校(或职教学术团体)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条件,有较高水准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申报课程以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为建设重点,适当兼顾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参评的课程须在学校教学中实践一年以上,具有一轮完整实施过程,良好的课程实施条件和一定的教学成果积累。 (三)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显著,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或研究,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团队,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优秀的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 五、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采取以评促建、分批评审的办法。分为申报、立项、建设、评审认定四个阶段。 (一)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县级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县级教育局统一向市教育局申报;直属学校、职教学术团体直接申报。 (二)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立项评审。评审合格的课程将正式立项为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三)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左右。由市、县(市)区和学校(单位)共同投入专项建设经费。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加强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建设规划逐年落实建设项目和建设经费。凡未按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的,取消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资格。 (四)精品课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市教育局正式认定。 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评一次,水平明显下降的取消称号。 附件:1.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 2.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 上一篇:关于2013年度在全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洒扫应对”主... 下一篇:关于实施中小学人才引进“百川计划”的若干意见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Copyright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