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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2012-12-18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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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2-12-18 作者: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4 保护视力色: 【文字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宁波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甬政发〔2011〕115号)精神,积极实施企业技术管理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经研究,2012年继续组织实施30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现将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计划(详见附件1、2)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高级研修项目是贯彻落实宁波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培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突出其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打造精品项目为目标,分工负责,加强协作,真正把高级研修项目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一、依据高级研修项目计划,认真做好有关筹备工作。在每期项目举办前20天,承办单位应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经费预算等)上报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核。 二、高级研修项目应按照班次类别面向全国、全省和全市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三、精心设置高级研修项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研修,切实保证研修质量。各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18学时(国家级不少于36学时),每期为50人左右。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颁发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四、按计划在本年度内完成研修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和承 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研修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实施高级研修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请提前与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沟通。 五、高级研修项目结束时,承办单位应对办班成效作出评估,并认真进行总结,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包括本期高级研修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总结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制定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重要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请于高级研修项目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报告、学员名单、经费决算表(附件3)、主要专家简介及联系方式、高级研修项目形成的论文(含集体论文)、咨询建议等有关材料报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六、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实行多渠道、多途径筹措。各级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给予的资助,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需求调查、选题论证、专家授课、教材及课件开发、会场租用等。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取得最大效益。 联系电话(传真):0574-87314584 电子邮箱:sjy@zjnb.lss.gov.cn qq:423294280 附件: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doc 2012年度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计划.doc 2012年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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