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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波市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08-08
行政级别:市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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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波市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总结、省级验收、部委复核”的程序,在学校自查总结的基础上,我们将联合市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开展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和时间安排 验收对象 时间安排 北仑职业高级中学 2014年8月18日,全天 宁波经贸学校 2014年8月19日,全天 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 2014年9月2日,全天 宁波甬江职业高级中学 2014年9月3日,全天 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 2014年9月4日,全天 二、验收方式 实地考察、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材料审查等。 三、议程安排 1、实地考察学校专业建设、特色项目建设成果; 2、听取学校关于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总结汇报及部分专业建设成果汇报; 3、以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了解示范校建设推进情况;同时审查示范校建设各项台账资料。 4、专家评议并反馈。 请各有关学校做好准备,汇报采用PPT形式。专家验收后请及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有关材料,并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工作,以备审核。 联系人:杨晓波,联系电话:89186389。 宁波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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