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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基地学校申报和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基地学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9-04-03
发文机构:宁波教科网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教科网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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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基地学校申报和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基地学校推荐工作的通知甬教职成〔2009〕83号 作者:宁波教科网 信息来源:宁波教科网 信息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09-04-03 浏览次数:16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职成〔2008〕233号)和《关于申报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基地学校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45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切实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基地学校申报和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基地学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改革的抓手,积极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所属地职业学校广泛参与,在调研分析基础上,做好排序、推荐申报工作。宁波市教育局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一批“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基地学校”,并做好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基地学校的推荐申报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安排,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基地学校将实行逐批申报和评审,请各地校根据相关要求,及早谋划,及早安排。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除满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基地学校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45号)中申报条件外,还需具备: 1.申报学校办学水平高,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力。 2.申报学校的专业课程改革有一定的探索和实践,能在今后的专业课程改革起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申报要求 申报学校须填写《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由县(市)、区教育局将所属地中等职业学校材料汇总审核并排序后,向宁波市教育局推荐申报。城区各中等职业学校直接申报。申报材料一式10份(含电子稿),在2009年4月10日前寄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各县(市)、区申报学校数为1-2所。 (三)评选程序 1.专家评审。审阅申报材料,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打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初步确立基地学校名单。 2.确认。确定10所左右学校为基地学校,结合省教育厅专业课程改革备选专业目录,综合考虑从中选出5所学校为推荐申报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基地学校,其余学校为市级基地学校,由市教育局发文确认,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联系方式 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129号,邮编:315000;联系人:闻达人;联系电话:87261349。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基地学校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课程 改革 基地 通知 上一篇:关于增补陈伟国等同志为宁波市高校教学工作督导组成员的... 下一篇:关于表彰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及学分制推进工作先进单位...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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