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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的意见
发文机构:宁波教科网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教科网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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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的意见甬教职成〔2007〕53号 作者:宁波教科网 信息来源:宁波教科网 信息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07-03-19 浏览次数:1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区各中等职业学校: 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宗旨,初步实现了专业设置与产业布局良性互动。然而,随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建设的更加深入,区域专业建设重复投入、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脱节、校企合作缺乏深度等问题也进一步显现。为使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更加贴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现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服务型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发展为主题,以调整为主线,以市级特色专业职业学校创建为契机,适应我市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加快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提高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知识贡献能力和学习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原则 继续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中职教育专业布局和结构的宏观,全面规划,统筹调整。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专业布局调整指导方案(见附件),充分发挥区位优势,集约利用教学资源,形成专业合理布局、有序竞争、错位发展的格局。 (二)产业需求和就业导向原则 专业建设要为区域产业升级服务,要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重点扶持和发展与我市“三带、六区”现代化工业产业布局和现代服务业体系相适应的专业簇群,严格控制新设或做大就业指向不明确的专业。 (三)效益优先和错位发展原则 专业设置要注重提高办学效益,各区域要结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求设置专业,同一区域内中职学校专业要避免重复建设,推动学校着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有一定规模的主干专业。 (四)校企合作和产教结合原则 专业建设必须走校企合作、产教结合之路,全面建立校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合作企业在专业课程设置、专业师资培养、专业实习实训中的作用。鼓励学校兴办实业、产教结合,为学生实习实训创造条件。 三、工作目标 全市要通过县、市两级调整,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的区域专业簇群、主次分明的学校专业布局和特色鲜明的校内主干专业,依托区域块状经济做优做强、做特做精。 ——区域专业簇群:围绕全市五大临港型大工业、十大重点优势制造业和十大现代服务业,根据区域产业特色,重点建设以市级现代化专业、省级或国家级示范专业为龙头的20个特色专业簇群,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特色专业簇群,特色专业簇群在校生人数占到区域中职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0%以上。 ——学校专业布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有主次分明的专业格局,主干专业(或专业大类)一般为1~2个,主干专业(或专业大类)在校生人数累计要逐步达到在校生总数50%以上。学校应努力扩大主干专业招生规模,逐步降低非主干专业比重。 ——主干专业要求:是市现代化专业、省示范专业或国家级示范专业,该专业毕业生当年一次就业(含升学人数)率连续三年达到98%以上,其中直接就业人数不低于毕业生总数40%。主干专业与2家以上企业签订有联合办学协议,专任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中级职称及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超过40%,并至少有1名专业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有1名从教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教师,有2名高级工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教师,外聘高技能教师比例不低于10%。 四、调整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市中职学校专业布局要适应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功能,为“三带、六区、13+1”(三带——即沿海产业带、沿湾产业带和沿路产业带等三大产业带;六区——即北仑产业集聚区、镇海产业集聚区、象山港产业集聚区、余慈产业集聚区、中心城区科技产业集聚区和鄞奉产业集聚区等六大产业集聚区;13+1,即十三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一个城市工业区块)的产业空间布局服务,重点是为我市“5+10+10”产业服务。 1.为五大临港型大工业服务 围绕石化、能源、钢铁、造纸、修造船等五大临港型大工业,重点建设机电技术应用、模具制造与设计、焊接等专业,探索新设电气设备安装、化工工艺等制造类专业。 2.为十大重点优势制造业服务 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精密仪器仪表、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模具、文具等十大重点优势制造业,做精做强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制作与营销等专业,探索新设精细化工、现代纺织技术等新兴专业。 3.为十大现代服务行业服务 围绕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旅游会展业、金融服务业、文化传媒业、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房地产业、科教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等十大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商贸物流、旅游管理、金融等都市经济型专业,探索新设房地产营销、物业管理等新兴专业。 (二)调整步骤 第一阶段:自主调整(2007年至2008年) 各县(市)、区要以教育局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调整方案及三年发展规划,在2007年3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经市专业布局调整领导小组审定后细化并确定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分校专业布局调整方案,2008年秋季完成县(市)、区专业布局调整工作。县(市)、区专业调整要按“集聚、集约”原则,在辖区内实现专业师资、专业设备的合理流动,努力形成中等职业学校主干专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格局。 第二阶段:统筹调整(2008年至2010年) 在县(市)、区专业调整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统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调整工作。 (三)区域专业调整目标(详见附件) 1.城区及镇海区、北仑区 要逐步形成都市经济型现代服务类专业为主的专业群,适当发展先进制造类专业,重点开设好电子信息类、商贸物流类、外事服务类、药学、旅游类等专业。 2.鄞州区 根据产业发展趋势,重点发展并做精做优数控技术类、汽车运用与维修类两大专业。 3.余慈地区 根据余姚、慈溪的产业特色,在沿湾(杭州湾)产业带做大做强机电模具类、电子电器类、现代农业类和工商管理类等专业。 4.南三县 在南三县区域,根据奉化、宁海、象山的产业现状,在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沿路产业带和沿海产业带做强服装工艺类、机械模具类、建筑类等专业。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专业调整工作。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各县(市)、区专业布局调整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审定各县(市)、区专业布局调整方案,协调各县(市)、区完成与区域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全市调整工作目标相一致的布局调整工作;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各县(市)、区完成调整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调整,完成20个市级专业簇群建设。 (二)优惠政策 今后各县(市)、区申报市级以上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等,原则上在市教育局确定的各区域主干专业基础上申报。各区域主干专业统一纳入全市跨区域招生计划,根据《关于加快构建服务型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意见》精神,跨区域招生的代付结算和经费保障在各级教育费附加中列出职业教育统筹发展专项资金解决。 附件:宁波市中职学校专业布局调整指导方案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宁波市2006年中小学教师多媒体教育软件暨中... 下一篇: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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