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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05-18
发文机构: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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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8 10:47:24 作者:fany 浏览量:79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根据《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创新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中职教育发展活力和吸引力,全面加快我市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校)实际,认真学习研究,积极组织实施。 宁波市教育局 2015年5月4日 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 全省实施的以增加选择性为主要特征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本质要求,是突破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中瓶颈问题、促进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教育多样化的需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趋势与职业学校发展定位,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全面实施“以选择性教育为取向,以多样化课程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创新为抓手”的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新一轮课程改革。 一、实施原则 (一)强化选择性。树立以生为本、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开拓学生成长的多种路径,赋予学生更多的专业选择权、课程选择权、学制选择权和发展方向选择权,建设满足学生就业创业需要和职业成长需求的多样性课程体系,逐步形成与每个学生相适应的课程系统、与每个学生相适宜的教学机制、与每个学生相适合的评价体系,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二)探索无界性。无界性是新常态下职业教育发展正逐步显现的一个重要特性。通过建立校企融合、中高职衔接、普职融通的无界性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逐步形成校内校外开放、业内业外合作、线上线下交融的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学习工作交替实施,学校企业深度合作,职教普教融合共享,中职高职衔接贯通,国内国际合作交流,就业升学结合渗透。 (三)彰显特色性。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出发,建立健全在终身教育理念指导下的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培养体系,坚持并不断完善宁波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业创新、普职融通、人文德育、国际交流等方面形成的特色和做法,积极开发利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教育教学资源,不断深化工学交替、理实一体的教学方式,努力引进企业、行业成熟的课程、标准和证书,着力推进行业、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教学和建立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 (四)坚持务实性。立足于促进学生多元发展,立足于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立足于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结合学生、学校和区域实际,结合省市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统筹规划本地区、本校和各专业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方向,突出重点,稳步实施,扎实推进,积极作为,务求实效。 二、实施重点 (一)培育选择能力,建立选择机制。各地、学校要认真落实省课改方案要求,建设“模块化课程”,建立学生多次选择机制。同时,高度重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建立一支专业化程度高、稳定性强、结构合理的专兼职职业指导教师队伍,全面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重点培育学生的选择能力,解决“可”选择与“会”选择的矛盾。根据学校实际,把选择能力作为学生的基础能力进行培养,积极开展职业认知、企业见习、供需见面等活动,给予学生更多关于专业内容、职业发展、就业前景的体验和感知。启动建设宁波市学生职业体验拓展中心,面向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开展职业启蒙、体验和探究,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提升学生职业选择能力。各职业学校要向中小学生和市民开放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开发职业体验项目并形成制度和课程化。架设多元互通的学生成长“立交桥”,深化普职学生双向融通、双向选修、学分互认和学籍互转为主要特点的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推动中高职一体化紧密办学,打通中职学生升入应用技术型本科的通道。 (二)丰富教学资源,优化选修课程。各地、学校要积极执行省课改方案提出的“核心课程模块”、“自选课程模块”和实习实训等教学时间安排。同时,优化选修课程体系,重点加强学生专业技能、职业精神、知识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培养。“限定选修”的课程内容应以本专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为主,并将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纳入其中,注重课程内容由“发散”走向专业、志向、兴趣的“聚焦”。“自由选修”课程以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的提升为出发点,可以涵盖较广泛的内容,包括通识课程、公共艺术课程、知识拓展课程、技能提升课程、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支持学校通过与行业、企业、高校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术技能工作室等举措,充分挖掘优质课程资源。支持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发数字化选修课程,丰富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支持学校加快“智慧校园”的建设与应用,逐步实行教育教学工作信息化管理,逐步达到所有专业的教学资源数字化,逐步实现全体学生网络自主选择学习。 (三)优化培养模式,提高教学效能。各地、学校要加快推进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根据实际生产服务的工作流程,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标准,共同研发专业实训课程,共同实施实习实训教学,促进学生专业水平与岗位要求的衔接统一。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特性,坚持“学中做”、“做中学”等体现“理实一体”、“工学交替”的教学方法,有效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等,促进专业理论教学与专业技能实训的有机融合。加强适合中职学生学习特点的实践性教学,以解决真实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实践、实训、实习和探究性学习,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翻转课堂”、“慕课”等教学新模式。按有利、有效、有序的原则统筹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方式,逐步推广实行“走班制”等现代教育教学组织形式,努力实现大班与小班有机组合、长课与短课有机组合。积极探索“多学期制”,将学年按不同的教学功能分成若干个“交替式”的长短学期。鼓励实施“2.5+0.5”的学制安排,全面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关注持续发展,强化创业指导。各地、学校要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结合区域与学校实际,把创业创新教育作为提升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发融教学、培训、实践、孵化等为一体的创业创新课程。通过课程教学、社团培育、实践模拟等多种途径,激活学生创业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业创新能力。鼓励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创业园区,面向全社会建立一批创业创新教育基地和导师。鼓励教师和学生主动参与企业技术革新、产品研发、经营模式创新,积极推动技术成果应用与发明专利转化,为成长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人才、技术、管理等支持服务。 (五)创新评价体系,完善学分管理。各地、学校要建立健全与选择性课程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价新体系,围绕行业、企业用人标准以及终身教育的理念,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把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自我评价、学生评价、企业评价和社会评价结合起来,广泛采用现场操作、成果演示、案例分析等评价形式,让每位学生每完成一个项目教学,就能获取相应的学分或成绩。全面实施学分制管理,按照每个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要求,科学核定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设定准予学生毕业的最低总学分。推进“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一定时限内根据学分完成情况提前或延期毕业。建设以学分管理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建立基于平等基础上的学分互认互换体系,实现校内校际学习成果互认、线上线下课程资源打通,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终身教育相衔接。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职业教育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统一招生录取、专业建设、信息化教学与学分认定平台,开展数据分析利用,努力实现课程改革过程可控、质量有保证。 (六)更新教学理念,强化队伍建设。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要实施者,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是课程改革成功实施的关键。各地、学校要牢固树立以生为本、以师为重的办学理念,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导向机制,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省市课程改革指导意见,更新教学理念,激发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师课程开发和实施能力。完善培养与培训并举、理论进修和企业实践并重、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开展“做中改”教师课程开发和实施能力的专题培训,从“开发一个课程”入手,带着“项目”去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搭建各种平台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外聘名师、高校专家、企业行家担任兼职教师与校内骨干教师结对,引导宁波市专业技术能手以上高水平教师跨校兼课。加强教师信息化教学的应用培训,推动互联网思维、信息化技术运用到课程改革实施中。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宁波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全市和本地区的课程改革工作,积极协调并充分整合当地的学校资源、企业行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定期讨论解决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局长是本地区中职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课程改革工作小组,校长是本校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持续提高校长的课程领导力和教师的课程建设能力。学校要设立课程管理委员会、学分认定委员会、学生成长导师工作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本校课程改革工作。各级教研部门要勇挑重任,配足力量,积极跟进,深入学校开展调研、咨询、培训、指导,为突破课程改革瓶颈出谋划策。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要坚持“新课改·新课堂·新教法”活动、教学专项视导、技能普测等成功做法,聘请课程专家、行业专家和优秀教师组成市级课程改革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全市课程改革工作的指导。 (二)分类实施,全域推进。宁波市6所首批省级课程改革试点学校,按省课改办要求全面实施,整校推进。全市另外选择16所左右学校开展市级试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并于6月底前提交学校课程改革试点方案,经市课改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后,从2015年秋季起整校开展试点。未列入省、市试点的学校要在当地教育局的指导下,今年选择若干专业或特色项目按照课程改革精神进行探索。2016年秋季起,全大市所有中职学校全面实施整体选择性课程改革。为配合课程改革,增强学生选择权,从2015年起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采用同一招生平台,逐步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请各校于4月底前完成招生计划的编制,并报当地教育、发改部门审核。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走班制”、“弹性学制”、“多学期制”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及时修订学籍管理规定,为课程改革创设良好的环境。 (三)政策倾斜,强化保障。根据“走班制”、“弹性学制”、“多学期制”等教育教学组织形式的要求,适当的将教育资源增量部分有计划地向实施课程改革的优秀学校倾斜,改善实习实训条件,扩充素质拓展场地,更新设施设备,优化师资结构,不断加大课程改革保障力度,形成一批课程改革优秀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优秀教学团队、技术技能工作室、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等。在总结前三轮地方特色教材开发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发与区域经济社会联系紧密、覆盖全市主要产业的地方特色教材,到2016年完成两批60门左右的地方特色教材。继续加强精品课程研发的立项与管理,到2015年底完成两批共40门市级精品课程的建设。 (四)明确责任,专项考核。从2015年开始,将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市直属学校纳入发展性评估)。研究建立中职学校课程改革专项评估制度,把各地、校推进课程改革情况作为推荐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的重要参考内容。新一轮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校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职业教育的职业特性,明确“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并重的人才培养目标,合理兼顾学生直接就业和职业成长的两大方向,积极稳妥推进课程改革,大胆尝试,有效实践,边研究、边总结、边推广,同时要坚决防止出现“普高化”办学和“应试式”教学。在实施课程改革过程中注重做好宣传和沟通工作,营造家长和社会充分认同的良好氛围,把全市中职课程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附件 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沈剑光副组长: 陈文辉 苏泽庭成 员: 陈鸿洋 徐建春 李 丽 周才登 蒋和法 严新乔 王大明 何健明 俞冬伟 沈海驯 任君庆 李剑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陈鸿洋兼任办公室主任,俞冬伟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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