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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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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要求,现就我省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发共享的有机整体。 二、推荐对象与数量 本次申报对象为我省部属和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遴选推荐7个建设项目,请各高校在统筹考虑本校专业优势和学科布局的基础上申报,每校限报1个。优先支持建设基础好、学生受益面广的综合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三、遴选程序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工作着重考察资源的适用性、原创性、导向性以及开放共享的水平和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兼顾学科专业、学校和地区的覆盖面。省教育厅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学校申报、专家评议、省教育厅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推荐名单报教育部。 四、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份)。书面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 电子材料: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容量不超过10M)。2.相关支撑材料(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的批文、实验教学成效和成果以及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其他必须的支撑材料,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应包含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操作界面和功能界面等内容,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视频材料尺寸为1280×720、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文件不超过200M,刻成光盘)。 网站材料: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完善原有的中心网站。网站上应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请书、支撑材料、视频材料、教学资源、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访问途径,整体能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 五、材料报送 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工作,根据建设任务和内容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大投入,持续建设,高质量完成建设和申报工作。 请各校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光盘材料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附件1—3可从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高等教育”栏目下载。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李凤,联系电话:0571—88008979,邮箱:zj_gjc@163.com,邮编:310014,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0号) 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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