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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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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高教〔2009〕10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的运行机制,更好地引导高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处《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将通过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工作平台(www.techoa.cn)报教育部高教司备案。结合我省高校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专业范围和要求 1.2010年拟招生高职高专专业(今年新申报专业将在平台审核中控制)。 2.2009年实际招生专业。上报专业须是《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高等学校专业名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5号)中公布的各校所属的高职高专专业。 3.报送的高职高专专业学制一般为3年,经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紧缺专业学制可以为2年,五年一贯制专业按在高等教育阶段学习年限填写学制。报送系统中的“招生计划”仅供备案参考,不作为2010年招生计划的最终依据。 4.连续4年未招生的专业不予上报。 二、报送方式与时间 1.请各校登陆全国高职高专专业报送工作网站平台,直接通过网络报送。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见附件2。具体报送程序请参阅操作指南(可在www.techoa.cn首页下载)。 2.请各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工作平台上及时更新联系人信息,并于8月23日前将《××(学校)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高教处。 3.请各校于9月2日前完成所有拟招生专业的审核备案工作,并将《××(学校)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情况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高教处。各校应避免错报、漏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今年学校申报的新目录外专业,所在学校需将专业简介和教学计划一并通过网络上报教育部高教司。 做好2010年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校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 联系人:周琼,电话:88008975,电子邮件:zhouq112@126.com。 附件: 1.《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登陆用户名及密码 3. 《××(学校)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联系人信息表》 4. 《××(学校)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情况表》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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