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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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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成果凝练,推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立项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立项的399项教学改革项目和988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指导下,由各校自行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我厅审核。各校要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机构,制定科学规范的结题验收标准和规程。验收专家以本校为主、适量邀请校外专家,以现场会评为主要方式开展。 二、验收要求 各校要切实把好项目结题验收关,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并向省教育厅提交改革研究工作总结和结题验收报告等材料。各校请于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校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三、报送材料 各校请于结题验收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其中:1、2、3项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对其中2、3项纸质材料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加盖省教改项目管理专用印章,作为结题验收凭据。 1.本校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1); 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 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 5.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 联系人:傅霞,邮箱:zjjygjc@163.com,电话:0571–88008976。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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