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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信息采集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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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浙教高教〔2009〕23号)精神,现将做好2013年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信息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2013年与2012年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信息采集工作基本一致,今年不再召开培训会议,将通过省状态数据采集平台QQ群进行答疑和咨询。 二、2012/2013学年状态数据采集,采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3a001版本(可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上下载)。状态数据采集使用网络版的,可以采用上海行健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研发版本,也可使用我省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研发版本,请各校自行选择确定。 三、平台咨询单位设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省教育厅委托上述2所学校通过省状态数据采集QQ工作群,解答各校在状态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郑雁、李贤政,电话:0571—58108029、58108007;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朱晓峰,孙立波,电话:0571—87151850、87154006。 平台数据汇总单位设在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请各校于11月15日前将本校2011/2012学年状态数据平台(电子稿)通过省状态数据采集平台QQ群,报送至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各校要在状态数据平台信息采集基础上,以数据为依据,对所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各个方面组织力量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分析报告电子稿请于12月15日前通过省状态数据平台采集QQ群,报送至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并通过校园网各自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建设,是加强对高职高专院校教学质量的宏观管理与指导、探索建立教学质量长效保障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手段,各校要高度重视,据实采集,科学分析,确保平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平台建设对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办学水平与效益的重要作用。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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