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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中等专业学校改办大专院校审批权限的通知
1984-12-03
发文机构:教育部、国家计委
行政级别:国家级
来源:汇法网
发文字号:[84]教职字012号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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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中等专业学校改办大专院校审批权限的通知 (84)教职字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教育)厅(局)、计划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市教育局: 教育部、国家计委于一九八三年六月十八日以(83)教职字011号《关于完成和扩大一九八三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等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现有中专要保持稳定,一般不宜戴帽改办大专院校。少数确需改办的,应由主管部门报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但最近以来,有的省、自治区和部门未报教育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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