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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学徒的转正、定级等问题的通知
1962-11-21
发文机构:劳动部
行政级别:国家级
来源:大家论坛
发文字号:(62)中劳薪字第259号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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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劳动部 颁布日期:1962-11-21 执行日期:1962-11-21 我部今年九月二十日《关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学徒转正定级等问题的通知》下达后,不少地区和部门反映,通知中规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当工人的,第一年实行临时工资待遇,一年以后再根据所在单位的工资制度评定其工资等级,执行时有困难,并建议改按所在单位现行工人的工资标准和考虑到新老工人的工资关系,评定其工资等级。对此,现经研究后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做普通工和其他非技术性工种工作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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