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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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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电传〔2011〕162号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高专处《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将继续通过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工作平台(www.techoa.cn)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专业范围和要求 (一)今年已向我厅申请增设并拟于2012年招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二)2011年实际招生专业。上报专业须是《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高等学校专业名单的通知》(浙教高教〔2011〕59号)中公布的各校所属的高职高专专业。 (三)报送的高职高专专业学制一般为3年,经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紧缺专业学制可以为2年,五年一贯制专业按在高等教育阶段学习年限填写学制。报送系统中的“招生计划”仅供备案参考,不作为2012年招生计划的最终依据。 (四)连续4年未招生的专业不予上报。 (五)今年学校申报的新目录外专业,需将专业简介和教学计划一并通过网络上报教育部。 二、报送方式与时间 (一)请各校登陆全国高职高专专业报送工作网站平台,直接通过网络报送。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同2009年公布的文件。具体报送程序请参阅操作指南(可在www.techoa.cn首页下载)。 (二)请各校于9月2日前完成所有拟招生专业的审核备案工作,并将《××(学校)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情况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各校应避免错报、漏报,注意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三)请各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工作平台上及时更新联系人信息,并于9月2日前将《××(学校)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高教处。 做好2012年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校高度重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联系人:林亚芳,电话:0571―88008975,电子邮箱:lyf1213@126.com。附件:1.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2.××(学校)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情况表3.××(学校)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联系人信息表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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