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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有关纪律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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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职成〔2012〕68号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 近年来,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举办的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在引导和激励我省中职学生提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推进中职学校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切实做好2012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是技能大赛成绩与高考升学直接挂钩、实施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的第一年,也是与市县职业教育发展绩效考核挂钩、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第一年,这些政策实施来之不易,社会关注度很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维护比赛秩序、确保公平竞赛作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各承办单位的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大赛的执行组织机构和工作部门,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组织部署等各项工作,确保大赛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竞赛纪律。为保障今年大赛顺利开展,大赛组委会下发了有关工作规程。各承办单位要据此进一步加强技能大赛组织工作的制度建设,根据大赛项目特点,研究制订技术文件和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设计专家裁判的遴选及命题、工作规则、成绩评判等大赛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以更完善的制度、更严密的组织规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参赛学校也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向有关学校和教师了解有关竞赛规程以外的其他内容,共同维护良好和竞赛秩序。对出现问题的学校,大赛组委会将中止有关学校的参赛资格。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承办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校领导和命题教师、裁判认真学习有关技能大赛的规定和要求,并对照国家考试制度的各项要求,查漏补缺。特别在命题、阅卷、评分等环节,要坚持考教分离,担任命题工作的教师不得参与培训、辅导等工作,严格履行保密规定,不得跑风漏气,切实做到公平竞赛、廉洁竞赛。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有关单位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凡出现问题的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大赛在公平、公正环境下健康、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大赛组委会下发的有关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各项工作实施细则。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颖淑,电话:0571―88008859;崔陵,电话:0571―88062927。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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