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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拟招生的高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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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5〕19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有关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8号)要求,结合近年教育部和我省对高职专业设置和备案各项规定,现将做好我省普通高校(含专科学校、设有高职专业的本科院校)2015年拟招生的高职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行做好年度专业增设和调整工作 鉴于国家修订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目前还未定稿颁布,各校已报省教育厅的专业发展规划涉及年度增设和调整专业的审核备案工作暂停,今年拟增设和调整专业仍以现行目录内专业和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为依据,并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高职院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1〕96号)相关要求执行。暂停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的申报。不得以专业培养方向作为专业名称申报。调整专业参照增设专业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格沿用往年样式。增设专业方向需提交说明材料及教学计划安排表。 二、认真做好“平台”申报和材料递交工作 (一)拟招生专业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直接申报,报送工作及具体操作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平台操作指南执行。申报工作请于2015年1月26日开始,2月16日截止。 (二)拟招生专业报送范围包括各校的现有及拟增设的高职专业。专业学制一般为3年,经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紧缺专业学制可以为2年,五年一贯制专业按在高等教育阶段学习年限(2年或3年)填写学制。 (三)拟招生专业通过平台报送后,省教育厅即组织力量在平台上逐一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回退。各校登录平台的用户名及密码等相关信息由省教育厅统一申领后发放,请各校注意查收。 (四)平台申报结束后,各校请及时将网站自动生成的《××(学校)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情况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提交专业增设与调整的相关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材料包括: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见附件2,第一类专业一式8份,自主设置与调整的专业一式2份,其他专业一式3份); 2.学校申请文件一式2份(包括申请增设专业、专业方向及撤销专业); 3.学校教学委员会或专业指导委员会对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的评审意见一式2份; 4.《年度高等学校现有专业方向设置汇总表》(见附件3); 5.申请增设专业方向的说明材料及教学计划安排表。 2015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时间较紧,任务重,请各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准确完成。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周琼,电话:0571―88008975,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邮箱:zjsgzxzy@126.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3.年度高等学校现有专业方向设置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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