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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计算机类专业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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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高教〔2010〕171号各有关本科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教育部 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9〕2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江苏、浙江两省开展地方高校计算机学院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0〕34号)精神,推进我省高校计算机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适应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培养服务外包急需人才,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计算机类专业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我省“十二五”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围绕六大工程的实施,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培养适应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求的计算机类专业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促进校企合作的导向与协调作用,发挥行业、企业在为大学生提供实训场地和实习岗位的优势作用,促进校企共同培养人才机制的形成,加快我省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改革步伐,为把我省建设成为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重要承接地,打造浙江服务外包整体品牌形象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改革目标 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我省重点发展软件与信息、金融、电子商务、电信运营、动漫及网游设计、人力资源、物流、医药研发等领域的特色产业。各试点高校可在原有专业内开设服务外包方向,探索并明确各自的服务外包领域和方向特色(如应用软件开发和测试、嵌入式系统、网络工程、电子商务技术、IT管理等),优化我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的类型结构,大力培养服务外包人才,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总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提升。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改革试点范围 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的特点,鼓励高校在计算机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和网络工程等专业)内开设服务外包专业方向,增设服务外包课程和实训实习环节,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建立共同培养学生的平台和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杭州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势头较好的城市为重点,择优选择6所左右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开展计算机类专业的改革试点工作。 (二)改革重点 紧密结合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充分借鉴国家、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成功经验,对计算机类专业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专业方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等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尤其要加强校企深度合作,根据服务外包人才职业标准,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建实训实习基地,建立满足服务外包行业需求的专业课程体系,强化面向服务外包领域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高校所在地市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的建立,为此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 1. 课程体系构建 试点高校应根据服务外包产业职业发展能力的需求,改革计算机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在课程体系的构建。课程体系建设应在满足服务外包人才所要求的知识结构基础上,强化实践能力、工程能力、实用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并突出各校发展特色。可采用“2+2”模式对后两年的专业课程体系进行重点改造,或根据培养目标对四年课程体系进行整体构建。原则上,培养方案中应有9个月以上的实训、实习(含毕业实习)时间,实训以校内基地为主,实习以校外基地为主。 省高校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将会同有关行业专家,参照教育部相关专家委员会制定的课程标准,对试点高校的课程体系构建和培养模式改革进行指导。 2.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鼓励试点学校建设可辐射周边高校的共享型综合性“服务外包大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积极改革原有实训实习模式,加强实训实习内容建设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实训实习的效果。积极推广企业导师制,与服务外包企业共同制订实习方案,共同指导学生实习。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实训实习基地的运行机制。 3. 校企联合培养 省教育厅和商务厅将成立工作组,指导、组织高校和服务外包企业建立“服务外包校企合作联盟”,推进高校与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相应的合作组织和合作机制。参加合作联盟的有关高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产品和技术研发、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试点高校与企业要建立师资培训联合工作机制,一方面,试点高校须聘请服务外包企业的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训指导、专业课程教学等,要求企业兼职教师承担高校专业课、实习实训等环节的教学时数占总教学学时的比例不少于25%。另一方面,试点高校通过派遣教师定期到服务外包企业挂职,提高教师有关服务外包的实际操作经验和课堂教学实效。高校应将教师参与培训和到企业挂职纳入考核并计入工作量,同时制定适合于服务外包方向特点的教师考核标准。鼓励高校试点专业开展服务外包“订单式”人才培养。 (三)改革试点时间 试点工作自2010年11月起,为期4年。 三、政策保障 (一)计算机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是教育部“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试点项目,各试点高校应高度重视并在经费、师资、实训场地、政策保障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在师资方面,试点专业应具备一定比例的工程系列师资,并积极探索此类教师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能反映服务外包工程特点的条件与指标。 (二)省教育厅根据各校改革方案情况,在“十二五”期间的省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中优先予以支持。 (三)省商务厅对在浙江省内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的学生所在高校(培育基地),按相应政策给予支持,并积极协调各市按照《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协议》和《关于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共建协议》中有关承诺,在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四)省教育厅和商务厅将对试点院校设立的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育基地优先进行认定和支持。 四、试点高校推荐条件 试点高校相应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同时具备本专业及课程建设的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申报材料应根据区域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及人才需求情况,结合本校计算机类专业(特别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已有建设水平、相关的学科发展水平等,明确本校在外包服务专业方向的重点领域和特色。上报的试点工作方案应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校企合作与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方案,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教师培训、聘任与考核机制改革的措施,学校现有支持条件、保障措施与机制等。试点高校应积极争取所在地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积极争取试点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当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 五、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面向全省相关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立项,委托省高校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相关行业专家组织评审,参照教育部制定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标准,结合学校上报的改革方案,择优选择有代表性的试点高校,并报省教育厅审批。组织评审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希望各高校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项目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要求计算机专业教指委加强指导与管理;有关学校要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建设任务,保证各项投入,确保建设成效。 六、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校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类专业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份(含纸质与电子材料)报送至省高校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高等教育”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陈天洲,联系电话:0571-87951793,电子邮箱:tzchen@zju.edu.cn、tzchen@gmail.com,邮寄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邮编:310027。附件: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类专业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立项申报书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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