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发文机构
首页
-
资源中心
-
政策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查看原网站全文
浙教职成〔2008〕130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直属职业学校,各有关高等院校: 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队伍,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从今年起,我省将启动新一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继续深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每年组织1500名左右的专业骨干教师参加省级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和专业教学能力培训,以进一步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实际教学水平。为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就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别和项目 2008年省级专业课教师培训分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和专业教学能力培训两大类: 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共设24个项目,计划培训500人(不含宁波市)。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以各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标准为依据,旨在提高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培训基地、培训项目、考证等级、培训时间等详见附件1。专业教学能力培训共设26个项目,计划培训1000人(不含宁波市)。专业教学能力培训以职业教育理论、专业教育内容分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教法和专业教学实践等为主要内容,旨在提高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教学实践能力,促进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专业教育质量。专业教学能力培训的培训基地、培训项目、培训时间等见附件2,各培训项目的适用对象、主要内容、教学安排及考核形式等将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zjedu.gov.cn)“职业与成人教育”栏公布。 2008年省级专业课教师培训将分别由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杭州技师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院校承办。各培训基地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培训经费 省级专业课教师培训(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和专业教学能力培训)的学费标准为每期每人2000元(含考证费)。参加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并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参加专业教学能力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省财政将给予经费补助。具体办法参照《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浙教计〔2006〕15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训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省级培训年度计划(2008-2010年分地市年度培训计划见附件4,县市区年度培训计划由地市分配,报我厅备案),及时做好培训宣传,落实学校培训任务,确定培训教师,安排教师及时参加省级培训,确保完成年度培训计划。省级专业课教师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我厅对市、县教育局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工学校)要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出发,克服教师工学矛盾,支持专业课教师参加省级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要根据专业课教师的实际水平,结合教师自身培训需要,统筹安排教师参加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或专业教学能力培训,并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三)请各中等职业学校于6月20日前将本校培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省级培训报名表》(见附件5)汇总后直接报承担培训项目的相应院校,同时将培训教师名单(表式见附件6、7)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教师名单经县、市逐级审核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我厅职成教处(联系人:章正春,电话:0571-88008857,E-mail:ZJQTFHQ@163.com)。承担培训项目的院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训教师名单,并将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等直接通知参训教师及所在学校。 (四)各培训基地要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工作,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切实加强培训管理,严格培训考勤考核,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真正提高参训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基地应及时将参训教师名册及考证考核结果报我厅职成教处。附件:1.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项目一览表2.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培训项目一览表3.浙江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名单及联系方式4.2008-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省级培训分地市年度培训计划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省级培训报名表6.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7.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培训报名汇总表浙江省教育厅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Copyright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