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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中职学校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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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函〔2015〕13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台教育交流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院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学习借鉴海外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经验,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426号)要求,现就做好中职学校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工作(以下简称“海外研修”)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此次计划安排海外研修项目6个(见附件1),培训地点为美国、德国、新加坡和台湾等地。其中:中职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与课程开发能力提升、中职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中职汽修类专业骨干教师、中职机电类专业骨干教师、中职电气技术专业骨干教师等5个海外研修项目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担;中职金融、财经、旅游、现代服务业专业教师海外研修项目由浙台教育交流中心承担。 二、研修时间 海外研修项目培训周期均为2周(含2天往返),其中境外培训12天。培训时间初步安排在下半年。参训教师海外研修结束经考核合格的,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90学时。 三、对象选拔 报名参加海外研修的教师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须与培训主题密切相关,要求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一般在50周岁以下。省教育厅将根据组团规模和报名情况,择优组团。 此次海外研修项目仍纳入各地指令性培训完成情况考核,请各地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和境外培训计划,统筹推荐参训教师。 四、项目申报 海外研修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届时将培训方案按照下半年自主选课项目申报要求上传“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经专家审核并反馈修改后发布,由参训教师选择确定。 海外研修主要由3个模块组成:第一模块为集中培训,了解国外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现状和趋势、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课程开发手段、教学资源库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等;第二模块为互动交流,包括随堂听课、课题研讨、师生座谈、实训观摩等;第三模块为参访考察当地学校、培训基地、相关企业等。 五、培训费用 有关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各团组的培训收费预算见附件1。 教师参训费用由各地在教师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教师参训时先向培训机构交费,培训结束后回本地报销。 省财政将对有关海外研修培训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4500元/人。专项补贴经费将根据各地实际参训人数于年底转移支付到各县(市、区)。 六、报批材料 由于海外研修学员的报批周期较长,各地确定人选后先行办理报批程序。 1.各地请于2015年6月5日前将参加海外研修人员名单电子稿(见附件2)报送至相应的承担机构。 2.各参训教师均须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查表》(见附件3)。审查表中的出生年月日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审查表填写完毕,请按要求盖章,其中“本单位意见”盖学校公章,“当地外事部门意见”可不盖章,附预审批件即可,“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意见”无需盖章。市属学校参团人员请尽快报当地外办预审,取得当地市外办预审批件。(为方便办理,请您在办理审查表的同时一起办理预审表,并且连同备案表原件1份一并寄至相应的承担机构。) 3.参训教师还需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见附件4),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在《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查表》(见附件3)中注明何年何月何日在何部门备案。 4.预审批件请于2015年6月15日前传真或发送扫描件至相关承担机构联系人,同时将原件寄出。 5.如有不明之处,请直接与相应的项目承担机构(见附件5)联系。 附件:1.2015年中职学校教师海外研修项目一览表 2.参加海外研修人员名单 3.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查表 4.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5.培训机构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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