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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2018年新设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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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2018年新设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1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浙职技教〔2017〕6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从2017年起,全省技工院校新设专业实施报备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年新设专业的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备要求新设专业要紧扣当地产业发展动向和地方特色产业,要准确预判当地“十三五”期间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情况;学校办学条件应基本满足专业开设要求,提升的专业等次符合学校办学层次要求;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要求以及一体化教学改革要求,要保证课程和教学安排中理实比例和主干专业课课时量,并具备深层次的校企合作,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教学计划、实训安排的制定。二、申报流程1、学校网上申报。嘉兴、金华两地区所属技工院校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为: http://zyjn.zjhrss.gov.cn/osip/);省属技工院校及其他地区技工院校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zynl.zjhrss.gov.cn/)。按照相应的《新设专业申报用户操作手册》说明进入“新设专业报备”模块,完成新设专业的网上报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2、学校网上申报完成后,市人社局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报备确认工作。截止时间为1月19日。3、省属技工院校、技师学院的新专业直接报备省教研所,由省教研所出具报备确认意见;非技师学院的新专业由各地市人社局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专业名称、培养层次以及专业办学能力等方面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向相应技工院校出具报备确认意见。 请有关学校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专业设置前的调研和论证工作,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报备工作。未经备案通过的专业不得擅自组织招生。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研所联系。 联系人:徐澜 联系电话:0571-87651285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616室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17年12月12日 浙职技教〔2017〕66号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2018年新设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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