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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6〕9号)
2006年02月21日
信息类别:科技、教育;教育 ; 意见
信息索引:11220000013544357T/2006-00286
发文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
行政级别:省级
来源:吉林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吉政发〔2006〕9号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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