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发文机构
首页
-
资源中心
-
政策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3-30
信息索引:11330000002482082X/2018-05305
发文机构:省教育厅
行政级别:省级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国别:中国
查看原网站全文
浙教办函〔2018〕91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7〕109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教师发展学校的建设,在2017年确定首批46所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办法 省教育厅拟建设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65所,建设期为2年,期满经验收达到标准者,由省教育厅发文确定。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地所限申报名额以已发文建设的教师发展学校数量为依据,具体见附件1。申报学校须填写《浙江省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申报书》(见附件2),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审核后,以设区市为单位按所限申报名额报送省教育厅师范处。 三、材料报送 各地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加盖公章)、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报送省教育厅师范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70264576@qq.com。 省教育厅师范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1912室,邮编:310014;联系人:张振良,电话:0571–88008925。 附件:1.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申报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申报书 3.申报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学校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Copyright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