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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三五”期间延续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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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三五”期间延续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4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浙民福〔2017〕23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和《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精神,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改善养老护理队伍人才结构,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期间,我省继续按照浙民福〔2013〕113号文件精神,延续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新增以下几类专业:中职2个专业:营养与保健、家政服务;高职3个专业:社会工作、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本科及以上2个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二、调整省级奖补名额。5年省级财政奖补25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三、入职要求、奖补程序等按浙民福〔2013〕113号文件执行,入职公办养老机构已报销学杂费的不再给予入职奖补。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16—2020年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5日附件2016—2020年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名额分配表单 位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合 计全 省3004005006007002500杭州市4050607590315温州市4050607590315湖州市3040455560230嘉兴市3030455560220绍兴市2540405060215金华市3545506070260衢州市2540505570240舟山市2530455560215台州市3040556070255丽水市2035506070235注:上述名额为指导性计划,地区间可根据实际由省民政厅作适当调整。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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