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发文机构
首页
-
资源中心
-
政策文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下半年职教师资省级培训项目培训计划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查看原网站全文
浙教办函〔2010〕3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及义乌市教育局,省直属职业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一轮“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2008―2010)”的通知》精神和要求,2010年下半年我省将继续分期分批举办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研修班、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负责人研修班,并根据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需要,举办中等职业学校骨干德育教师培训班。现将2010年下半年浙江省职教师资省级培训项目培训计划下达给你们(附件1),并就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和要求 (一)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研修班 1.培训对象 本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研修班共安排学员40名。培训对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校长或副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近三年内已经参加过省级校长研修班培训的人员不再列入本期培训。 2.培训内容 政治经济发展与职业教育、领导科学与艺术、职业学校管理、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与课程开发、职业学校政策法规与问题诊断、职业学校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职业教育国际比较等专题和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职业学校校长的政治思想素质、管理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使其成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的带头人。 3.培训时间和形式 培训时间为集中脱产培训35天,具体培训时间为2010年10月12日至11月16日,承办单位为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原浙江教育学院内)。培训共分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和省内考察、论文准备和答辩三个阶段。采用专家引领与个人研修相结合、专题研讨与典型分析相结合、校内培训与校外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 1.培训对象 本期农村成校校长高级研修班共安排学员80名,分两班同时进行。培训对象为: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已参加过前两期农村成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的校长不再参加本期培训。 2.培训内容 我省新农村建设的任务与成人教育的使命、农村成人教育的新情况新特点、农村成校办学的成功案例研究等专题和内容,同时交流和借鉴省内外的成功经验。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成校校长的理论水平,拓宽工作视野,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全面提高校长为农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3.培训时间和形式 培训时间为集中脱产培训12天,具体培训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至9月24日,承办单位为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原浙江教育学院)。高级研修班将以理论学习、案例分析、讨论交流、参观考察、撰写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负责人高级研修班 1.培训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负责人高级研修班共安排学员80名,分2期进行。培训对象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和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的负责人或后备负责人,以及今年申报省级示范专业或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的负责人。市级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的负责人也可推荐参加培训。已经参加过专业负责人高级研修班的省级示范专业、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负责人不再列入本期培训。 2.培训内容 职业教育发展、专业(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内容与途径,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改革,专业教学方法,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与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实训基地)负责人工作实务等专题和内容。通过培训,使专业(实训基地)负责人能较好地把握本专业(行业)发展趋势,了解并初步掌握本专业领域内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全面提高其专业建设领导能力和实训基地管理水平。 3.培训时间和形式 培训时间为集中脱产培训40天。分二期安排,其中一期(第8期)培训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13日至10月22日,由浙江师范大学承办。另一期(第9期)培训时间安排在2010年10月25日至12月3日,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培训分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和省内考察、论文准备和答辩三个阶段。主要采用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实地考察、个人研修等形式进行。 (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骨干教师培训班 1.培训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共安排学员100名,分2个班同时进行。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政教主任、年级组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骨干班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培训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施途径和有效性,班级管理理论与方法、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和创新、心理健康辅导的原理与技术在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中的运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成功案例和经验等专题和内容,同时交流和借鉴省内外的成功经验。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德育骨干教师基本素养和工作能力。 3.培训时间和形式 培训时间为集中脱产培训20天,具体培训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分2个班,由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和浙江师范大学各承办一个班。骨干培训班将以理论学习、案例分析、讨论交流、参观考察、撰写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考核与结业 培训期间,将对培训学员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题学习内容考核、课堂考勤、读书笔记、考察报告等。培训结束前,每位学员均应结合培训内容和本校实际,撰写完成结业论文和答辩。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研修班学员重点撰写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方案;农村成校校长高级研修班学员重点撰写本校发展思路或农村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的论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负责人高级研修班学员重点撰写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方案;中等职业学校德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重点撰写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方面的论文。结业论文进行专家答辩。学习结束时进行结业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培训档案。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三、培训费用 上述培训项目的培训经费按规定由省划拨到相关培训单位,培训单位免收培训费及教材资料费。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回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教育局应根据分配名额及时推荐、确定参训人员,于7月30日前将《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表式见附件2),按不同的培训项目分类填写后报送我厅师范处(联系人:岑超超,联系电话:0571-88008927,电子信箱:ccc88008927@163.com),同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培训班具体报到地点、时间及培训有关安排由培训项目承办院校另行通知。各地教育局和培训学员对培训安排若有不明事宜,可直接与培训承办院校联系,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学员报到时,请携带个人2寸免冠照片2张。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参加培训者,须事先请假,经同意后方可推迟报到。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假超过2天者,不予结业。附件:1.2010年下半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培训计划2.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培训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3.2010年下半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联系表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一○年七月二日
Copyright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