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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境外培训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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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及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学习借鉴国外院校教学改革经验,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28号)精神和2015年教育部有关境外培训项目安排,经批准,省教育厅将组织实施2015下半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境外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境外培训项目培训时间为4周,其中境外21天,初步安排在11月下旬。 地点:澳大利亚昆士兰布里斯班技术学院。 二、培训对象与名额 学校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结合省教育厅及学校制定的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统筹推荐参训人员,每校可推荐1人。由于此培训项目系因公出访,高校教师要按规定办理因公出国手续和因公护照。赴澳培训期间安排的住宿类型为当地居家住宿,参训教师须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及交流沟通能力,生活适应能力较强,年龄在50周岁以下。报名截止后,省教育厅择优选取25人组团。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由3个模块组成:第一模块为集中培训,了解澳大利亚TAFE体系的发展历程、现状和趋势、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课程开发手段、教学资源库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等;第二模块为互动交流,包括随堂听课、课题研讨、师生座谈、实训观摩等;第三模块为参访考察澳大利亚部分TAFE学院和产学研基地。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约5.5万元(含培训、住宿、机票及其他费用,最后按实结算),从中央及省财政下拨的“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考核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学校分担。 五、其他事宜 请各院校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境外培训推荐表》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报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办理赴澳手续等相关要求,待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联系人:陈振,联系电话:0571―88008971,传真:0571―88008972,电子信箱:19008378@qq.com。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境外培训推荐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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