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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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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教育局: 为推进我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省教育厅于2014年10月启动了第二批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建设工作。目前,学校建设期已满,我厅将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二批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共14所。二、验收依据 本次验收以《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项目实施方案》和《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项目建设要求》(见附件1)为主要依据。 三、验收程序 (一)自评(2016年1月13日前)。各基地学校按照《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项目建设要求》,完成资源建设任务并将相关资源上传至基地学校空间网络平台(http://jdxx.zjve.cn/),撰写《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项目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2),并将报告电子稿上传至项目终期验收栏目(基地学校空间->综合管理->项目汇报->项目终期验收)。同时,学校自行约请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价与指导,形成专家意见。 (二)专家组评估(2016年1月14日–19日)。本次评估采用在线评估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线评估主要依托基地学校空间评估学校项目建设与应用情况;实地抽查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教学观摩、实地查看等方式。 (三)现场答辩(2016年1月20日–21日)。现场答辩活动于2016年1月20日–21日在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开展。各基地学校汇报项目完成情况、特色亮点、主要应用成效等。具体时间、地点及答辩要求另行通知。请各基地学校填写《验收答辩人员信息表》并于2016年1月13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x@zjedu.org。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为通过、不通过。验收“通过”的学校授予“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示范学校”称号;验收“不通过”的学校须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半年。整改完成后可再申请验收。 五、验收材料要求 学校现场答辩须提交以下材料:项目总结报告、专家意见表(见附件3)、数字资源(按建设类别分类,移动硬盘形式)。其中项目总结报告、专家意见表可一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0份。 六、其他事项 1. 请各有关市教育局组织和指导学校做好自评工作,并配合专家组做好实地抽查工作。 2. 专家组评估和现场答辩活动接待工作严格按“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执行。参加现场答辩人员的交通与食宿自理。 3. 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袁 霄;联系电话:0571–87027718。 附件:1. 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项目建设要求2. 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项目总结报告(提纲)3. 专家意见表4. 第二批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名单5. 验收答辩人员信息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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