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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教育宣传周筹备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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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电传〔2008〕12号各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向社会集中展示和宣传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全省职教工作会议以来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更好地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决定于今年5月初在全省范围内举行“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 省教育厅与杭州市教育局将在5月初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包括:(1)“职业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2)全省职业教育成果图片展,介绍职业教育发展成就;(3)为民服务;(4)技能擂台;(5)招生咨询等。在宣传周前后我厅和有关单位将举办职业教育发展高峰论坛、职业教育改革成果推广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职教之星面对面”交流活动、职业教育先进典型巡回报告会等系列活动。各项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届时另行通知。为使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现就做好宣传周活动筹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好“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当前,我省职业教育面临较好的发展形势,但职业教育仍是整个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还面临着招生、培养、改革等问题。加强宣传工作是转变人们观念、提高职教地位的重要途径。为此,要求各市把职教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宣传周各项工作,使全省上下形成重视、关心职业教育的氛围。要精心组织,因地制宜,通过宣传周活动,宣传当地职业教育情况,展示学生风采,介绍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推动校企合作,让广大群众了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把宣传周与招生宣传有机的结合起来。各地要成立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宣传周活动圆满成功。 二、请各市教育局收集并提供全省职业教育成果展展板制作所需图片和说明。(1)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省领导视察职业学校、看望职业学校师生的照片及说明;(2)学校建设、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的图片及简要介绍;(3)职教之星图片及事迹简介;(4)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图片及事迹简介;(5)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图片及说明;(6)职业学校为社会服务的图片及说明。照片清晰度要求达到印刷级水平,文字、图表说明要简明准确。请各市至少提供30张图片和说明(可提供光盘)。 三、请各地推荐作为巡回报告团的职教之星和优秀教师(校长)各2名,并附详细事迹报告稿,省里将组织报告团到全省各地作巡回报告。 四、请各地提供5个左右职业教育发展各方面的典型作为新闻报道的线索。 要求各地提供的有关材料,请于3月10日前提交我厅职成教处。联系人:陈颖淑,电话:(0571)88008859 ,传真:(0571)88008860 ,E-mail:chenys@zjedu.org,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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