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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2016年新设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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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2016年新设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9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浙职技教〔2015〕33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0〕273号)文件精神,我省继续开展技工院校新设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 新设专业要紧扣当地产业发展动向和地方特色产业,要准确预判当地“十三五”期间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情况;学校办学条件应基本满足专业开设要求,提升的专业等次符合学校办学层次要求;要科学合理地制订人才培养计划,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要保证课程和教学安排中理实比例和主干专业课课时量,高级工班和技师班需安排毕业作业或课题设计;所报专业具备相应的师资教学力量、教科研水平和实训条件,并具备深层次的校企合作,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教学计划、实训安排的制定。二、申报流程1、学校网上申报。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115.236.191.147),按照《新设专业申报用户操作手册》说明进入“新设专业评估”模块,完成新设专业的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网上申报完成后,通过“导出Excel”功能将申报材料导出,打印盖章后,于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省教研所。 2、学校网上申报完成后,市人社局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初审通过后,省教研所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时间初定在2月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省教研所将学校申报的新专业及专家意见整理汇总后,报送厅职建处审核后发文公布。 请有关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执行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和报送材料工作。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研所联系。 联系人:王昕宇 联系电话:0571-8502533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614室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15年10月19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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