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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中华职教社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05-06
信息索引:11330000002482082X/2016-05706
发文机构:省教育厅
行政级别:省级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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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职成〔2016〕6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华职教社各地分社,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省拟于5月第二周在全省开展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时间与对象 时间:2016年5月7日至14日。 参与对象:全省各中职、技工院校、高职院校,有关行业企业。 二、主要活动内容 省级统一活动主要有五项: 1.省级启动仪式。拟结合杭州市中职招生咨询会,于2016年5月7日上午在杭州西湖文化广场举行。 2.“阳光学生、最美教师、美丽校园”系列评选活动。面向全省所有中职学校的师生,评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中职学生、教师和中职校园,充分展示中职学校师生风采。 3.中职德育论坛。以“提升核心素养,创建德育品牌”为主题,共同探讨中职学生核心素养,进一步提升中职学校培养人才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开放校企、为民服务”等系列活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放校园、企业,方便群众了解职业教育、了解职业院校、了解企业。职业院校师生走出校园,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5.宣传推广活动。以“发挥职教优势,服务地方发展”为主题,组织省内外知名媒体,开展“2016职教风采与使命”系列报道活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项活动。职业教育活动周是展示职业教育成果的重要载体,是一年一度职业教育活动的大事盛事。各地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当地的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落实活动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内容丰富、特色明显、形式亲民,充分展示我省职业教育取得的成绩。 2.积极组织,广泛开展好有关活动。各地要按照统一要求,配合开展好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的系列活动,并结合当地实际,多形式组织开展好当地有特色的相关活动,提升活动参与率和影响面,向社会、企业传递职业教育正能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做好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活动周期间,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及时报送典型活动案例、典型职教故事、典型宣传报道案例;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并于2016年5月18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徐兆成,联系电话:0571–88008863,邮箱:9394757@qq.com。 各高职院校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傅霞,联系电话:0571–88008976,邮箱:18434601@qq.com。 技工院校相关材料报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吴天,联系电话:0571–87053069,邮箱:wut@zjhrss.gov.cn。 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5号文件)已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各地各职业院校自行下载,并切实贯彻执行。 附件:文件报送格式及要求 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中华职教社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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