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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行政级别:省级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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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376号),省教育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现代化建设工程”),努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教育)质量。现将“现代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现代化建设工程”包括专业结构调整推进工程、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课程改革工程、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服务产业发展工程、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现代化示范学校建设工程等7项子工程。实施“现代化建设工程”是“十二五”期间推进我省中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提升中职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的主要举措。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实施此项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现代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实施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突出专业、师资、实训基地、课程等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有效指导、协调所辖区域及有关学校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分类指导,制定分项目建设方案,确保各项目高质量按时完成,提高工程建设成效。 三、加大投入力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市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和“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各地要在省财政的引导和扶持下,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落实相关建设资金,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工程”实施,进而推动当地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四、强化考核督查。按照《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代化建设工程”涉及的有关项目列入市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考核内容或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中。对列入市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考核内容的项目,省里以绩效挂钩考核的形式进行评分,并计入对市县考核总分。考核工作原则上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对于列入职业教育重点建设的项目,省里将定期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建设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考核与督查情况作为下年度各项目扶持建设的重要依据。 附件: 1.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2.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3.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4.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5.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6.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7.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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