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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政策的意见
行政级别:省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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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教〔2011〕377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义 中等职业教育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优化教育结构、提升民族素质具有基础性作用。自2006年全省职教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地以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为抓手,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强化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强骨干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拓展校企合作领域、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走内涵发展之路,中等职业教育取得一系列新的进步。 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仍是我省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在观念和体制上面临较多局限,学校的基础能力尤其是师资水平仍比较薄弱,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校企合作还缺少深度,区域发展仍然不够平衡,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和质量还不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既要增加财政投入,更要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 1.落实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的经费投入机制。与“分级办学、地方为主”的办学体制相适应,中等职业教育财政责任以市县为主。省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予以奖励和支持,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予以重点支持。 2.落实《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共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中等职业教育财政经费增长等规定。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政府财政能力的提高和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等情况的变化,逐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公共经费支出比例。 3.完善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财政拨款标准制度。各地要切实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职责,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生均经费和财政拨款制度,并督促各办学主体按生均经费标准拨付办学经费,确保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已建立生均经费制度的地方,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形成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 (二)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 1.加强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明确提出的关于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的规定。 2.鼓励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捐赠。通过实行中等职业教育捐赠免税或实行中等职业教育捐赠在应纳税款中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企业和个人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捐赠。 3.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在充分调查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办学成本核定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类职业学校的办学成本。在确定中等职业教育学费时,除了考虑职业学校办学的实际成本外,还要充分考虑学生家庭或个人的承受能力。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完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收费政策,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 4.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筹资规定。加大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用于农村职业培训的比例,加大再就业培训补贴资金用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力度,加大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力度。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等各种培训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确保培训资金足额到位。有条件的地区要对社会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 5.统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三)鼓励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中等职业教育 1.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要落实对企业、个人、社会团体投资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机构进行奖励的政策,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中等职业教育。 2.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 3.公平对待不同类型的办学主体。在对学生的财政资助方面,公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发挥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省财政安排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调动地方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重点发展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绩效。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与市县职业教育发展挂钩,根据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年度考核情况择优予以奖补;与职业教育发展重点项目衔接,推进中职示范实训基地建设、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职教育骨干专业课程改革、校企合作产学研联合体建设、特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中等职业教育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并改进各类职业院校的财务管理,对学校的财务管理贯彻集中统一的原则,精打细算,千方百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职业院校成为管理规范、高效率、节约型的新型学校。 2.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的审计和监督力度,制止资金分配和使用中的不合理行为。公开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使用信息。 3.探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效益评价制度。将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作为评价职业院校和管理者业绩的主要依据,使之成为对其拨款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社保厅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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