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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2008-06-13
信息索引:11330283734263790N/2008-02779
发文机构:奉化区发改局
行政级别:区县(市)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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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法规公文>>文件 索 引 号: 11330283734263790N/2008-02779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奉化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08-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核定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奉价费〔2008〕16号 奉化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增加开设新专业的报告》收悉。为适应我市多样化劳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你校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自2008年秋季开学起,增设机电一体化、服装外贸等六个专业。依据《浙江省公办中小学生均培养成本监审审核办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新增专业学费标准:服装外贸班、服装财会班、服装表演3+2、安全监管技术(保安与文秘)等四个专业学费1450元/生·学期;汽车制造与装配、机电一体化等两个专业学费1700元/生·学期。 二、新增六个专业的住宿费标准按相应的标准执行(即普通宿舍160元/生·学期,公寓化宿舍250元/生·学期)。代管费收取办法按宁波市物价局、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批复自2008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奉化市物价局 奉化市财政局 奉化市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职业专业 收费标准 批复 2008年6月11日印发 抄送:宁波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府办,物价监督检查分局、验审办。 奉化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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