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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终身教育提升工程相关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构:宁波市教育局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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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终身教育提升工程相关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终民〔2019〕159号 作者:宁波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发布机构:宁波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9-04-23 浏览次数:278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终身教育提升工程因素的通知》(甬教计〔2019〕122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终身教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甬教终民〔2019〕13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终身教育提升工程相关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与申报数 2019年申报项目为特色示范成人学校、终身教育品牌项目、成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创新项目、乡镇(街道)标准化社区老年大学、优秀社区学习共同体、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劳动力素质提升项目(含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扫盲教育)等7个建设项目。年度各项目申报控制数和任务数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1.各项目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印发宁波市终身教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执行,申报程序按学校自主申报、区县(市)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终审的流程进行。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统筹、指导、遴选和推荐工作。各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书格式和要求请参照附件2。 2.提升工程推荐项目按推荐意向进行编号排序,其中,特色示范成人学校、终身教育品牌项目、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以各区县(市)为单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形式上报至市教育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稿通过信息平台或邮箱报送。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89183306 ,邮箱:1446195304@qq.com,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邮编:315066。 乡镇(街道)标准化社区老年大学、优秀社区学习共同体、成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创新项目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6月10日前以各区县(市)为单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形式上报至宁波社区大学终身教育处,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稿通过信息平台或邮箱报送。联系人:张玲,联系电话:87227272 ,邮箱:501454174@qq.com ,联系地址: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文教路1号)终身教育处,邮编:315016。 三、项目绩效认定和经费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终身教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要求,各建设项目申报单位绩效认定设A、B、C、D四个等第。等第评选参照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达标情况和专家综合评议两项内容,其中评估指标体系得分值占70%,专家综合评议得分值占30%,总分由两项得分相加并排名,排名A等控制在各项目立项数的30%左右,B等控制在40%左右,C等控制在30%左右,D等则参照各项目全市年度建设计划或实际建设情况直接予以淘汰。各区县(市)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按《宁波市终身教育提升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中“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条款要求执行。 四、申报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加强区域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点。 2.坚持公平公正。各地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严格把握标准,规范申报程序,确保推荐单位符合申报条件。 3.加强过程督导。各地要认真落实“重在建设”的要求,对推荐申报的单位加强指导,特别是要对推荐申报单位的项目建设书进行科学论证和过程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 附件:1.2019年度“终身教育提升工程”相关建设项目全市立项数.docx 2.区县(市)教育局推荐项目申报控制数.docx 3.“终身教育提升工程”相关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docx 宁波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3日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校建设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的意见 下一篇:关于举办宁波市第五届终身教育教师技能(才艺)比赛的通...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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