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标题
发文机构
首页
-
资源中心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区教育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08-16
发文机构: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
国别:中国
查看原网站全文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区教育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6 15:01:03 作者:fany 浏览量:233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区教育推进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财政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贯彻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宁波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精神,落实《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宁波市社区教育“十二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实施宁波市社区教育推进工程(以下简称“推进工程”),研究制订了相应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推进工程”,是“十二五”期间深化我市社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实施“推进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实施时间紧,各地要加大统筹力度,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当地的项目申报和创建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成效。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单位符合有关申报条件。要加强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学校(单位)都能得到相关建设项目的扶持,确保各项目高质量按时完成。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先保证,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并在政府为主投入的基础上多方筹措经费,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发展社区教育和实施“推进工程”的需要。 四、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工作进度和效益,市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实施“推进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考核,督查与考核情况作为下年度各项目扶持建设的重要依据。对虚报冒领补助资金、未严格按市定政策贯彻执行、未按计划进度实施和未足额落实地方自筹资金的地方,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市补助资金的资格,并视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制度,对所属学校和单位的申报、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并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附件:宁波市社区教育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Copyright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