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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宁波市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6-04-28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市经信委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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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宁波市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日期: 2016-04-28 浏览次数:262 字体:[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经信局,镇海区科技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山岛开发建设(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经信委系统有关单位: 为加快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推动技术创新和发展,为宁波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训项目: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由宁波市经信委干部培训中心、宁波市兴港职业进修学校负责培训。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为:机电、医药化工、计算机网络、办公自动化高级应用、三维产品设计、制图工程师技能提升、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建筑装饰工程CAD、手机APP开发、平面设计、零基础学Python编程、PROTEL DXP2004电气制图、PLC技术高级应用、 产品创意设计及3D打印等14类项目。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 1.宁波市经信委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宁波市新典路46号,邮编:315010,联系人:张老师、桑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87878136、87484730,传真:87478346。 2.宁波市兴港职业进修学校,地址:宁波市新典路1000号(宁波第二技师学院内),联系人:朱老师、罗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7453327、87470480,传真:87457478。 (二)报名时间:4月30日至5月15日 (三)培训时间:5月至7月 各单位可以集体报名,也可以个人直接报名,自主选择培训单位与培训专业项目。 四、几点要求 1.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2.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广泛发动,切实做好报名工作。要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组织好报名,力求做到不漏一个单位。 3.各级领导要把继续教育作为人才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积极认真的态度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便利。培训单位要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认真进行培训工作,及时了解参训人员的意见、建议,增强继续教育效果,并将报名情况及培训结果及时报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 此文件可在宁波市经信委网站(网址: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下载。 附件:1.2016年宁波市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 2.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0上一篇:关于做好宁波市首批特色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下一篇:关于印发2016年度宁波市节能降耗工作重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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