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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情况定期报送和发布制度的通知
行政级别:国家级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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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电传〔2013〕70号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情况定期报送和发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情况统计表》(从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下载,网址:www.tvet.org.cn),并于3月5日前电子版报送我厅(其中表2的相关数据,请统计职教集团成立以来的总数)。 本次统计的职教集团须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或注册成立,高职院校牵头成立的职教集团,由高职院校负责汇总上报,联系人:黄在委,联系电话:0571―88008976,电子邮箱:huang1180@126.com。由政府部门、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牵头成立的职教集团,由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负责汇总上报,联系人:汪月忠,联系电话:0571―88008707,电子邮箱:wangyz10086@163.com。附件:关于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情况定期报送和发布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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