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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级别:国家级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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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2号)转发你们,并就我省开展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等三项国家标准试点工作是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13年工作内容,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二、各市要按照教育部职成司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试点。重点选择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包括民办学校),也可以选择部分由行业、企业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经营性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同时,从事教育服务的中介机构在自愿原则下也可参与试点。 三、各市要根据试点工作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组织本市试点单位开展三项标准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负责协调指导各市试点工作。请各市将确定的试点单位名单、实施计划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报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朱玉明,联系电话:0571—88031215,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苑路58号(行知中学内),邮编:310014,电子邮箱:zj-czjxh@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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