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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6-10-14
行政级别:省级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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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12月27日第二次修订)、《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6〕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政发〔2008〕81号),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教工作,推进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落实,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就近入园、方便入园问题,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各地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实地考察诸暨市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主管处室负责人及幼教行政干部各1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1人,主管处室负责人或幼教行政干部1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将在2016年11月上旬召开,会议地点在诸暨市。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填写县(市、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表(见附件),并上报设区市教育局。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报送本区域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材料(包括目前状况、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下一阶段措施和建议)、所辖县(市、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典型经验材料1—2篇、所辖县(市、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表汇总。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翔实、特色鲜明、条理清楚,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请各市教育局将会议材料于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子版格式:题目设为小2号黑体,正文设为小3号仿宋,行距设为固定值26)报送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 省教育厅联系人:侯小妹,联系电话(传真):0571—88008958,电子邮箱:zjsywb@126.com。 附件:县(市、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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