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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甬人培中【2010】5号)
2010-06-07
行政级别:市级
来源:培训教育处
国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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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甬人培中【2010】5号) 来源:培训教育处 发布日期:2010-06-07 作者:培训教育处 阅读次数:2 保护视力色: 【文字 大 中 小】 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甬人培〔2009〕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合作与共赢》、《科技与创新》、《维权与侵权》三门公需科目的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考核形式及经费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个人教材自学、面授辅导等形式对公需科目进行学习,考核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培训考核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列支。二、培训考核效用及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照20学时/门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参加公需科目考试的学员,可在考试结束7天后登陆“中国宁波培训网”(www.rcpx.net)点击“成绩查询”栏输入“准考证编号”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请随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市人事局培训中心继续教育部(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5楼520室)进行学时登记、验印。三、培训工作考试安排三门公需科目2010年全年拟定安排两次面授辅导培训和考试。培训师资由市人事局培训中心聘请,时间一天,原则上在考试前一星期组织实施,全程参加面授辅导的学员可以20%的听课分数计入总分。三门公需科目的授课老师分别为:《合作与共赢》授课老师:赵全军,男,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宁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才所副所长、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副教授。《科技与创新》授课老师:张雅静,女,宁波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副教授。《维权与侵权》授课老师:郑曙光,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上半年三门课程培训考试安排: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合作与共赢》6月19日(周六)市联谊宾馆五楼联谊厅6月27日(周日)望湖大楼 (南站东路2号)《科技与创新》7月03日(周六) 望湖大楼7月10日(周六)望湖大楼(南站东路2号)《维权与侵权》7月17日(周六)望湖大楼7月24日(周六)望湖大楼(南站东路2号)四、培训教材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要求。需要参加公需科目考试和面授辅导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6月7日后到宁波市柳汀街557号市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8号窗口报名。《合作与共赢》考试和面授辅导培训报名时间为6月7日-6月16日;《科技与创新》考试和面授辅导培训报名时间为6月7日-6月28日;《维权与侵权》考试和面授辅导培训报名时间为6月7日-7月12日。2、培训教材。《合作与共赢》、《科技与创新》、《维权与侵权》三门公需科目教材由浙江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学员报名时,可同时购买培训教材,教材费按实收取,每本教材费17.5元。3、准考证下载。届时请已经报名参加上述三门公需科目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于考试前5天内在中国宁波培训网 “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准考证下载”处下载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4、培训考核工作联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如有公需科目培训考试事宜,请与我中心继续教育部联系。联系人:蒋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87117114、87139160; 传真:87117114 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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